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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汪政主任应邀到华东政法大学讲座授课

泰杭小编 2026-06-30

e26b3abbd2d570beeee222d60b8f4a74.png      2026年6月18日上午,由华东政法大学虚拟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办的工作坊讲座在松江校区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博士担任主讲人。汪政主任以“法律人工智能与律师职业的融合发展”为题为现场师生呈现了一场精彩报告。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杨知文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马金芳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刘振宇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张文龙副教授、法治战略研究院李学楠副研究员、法律学院戴津伟副教授、教务处(综合实验中心)王连昭副研究员和法治战略研究院胡萌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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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汪 政


讲座伊始,汪政主任围绕“技术图景”“责任困境”“伦理体系”“治理框架”“职业重构”五大板块展开系统阐述。他指出,法律人工智能与律师职业的融合发展并非简单的技术嵌入或工具替代,而是一场涉及技术逻辑、职业伦理与制度架构的体系性变革。汪政主任详细梳理了法律科技从信息化、数字化到智能化的演进脉络,分析了自主决策的主体责任配置挑战,并提出了包含合法性、安全性、独立性、保密性、非歧视性、可问责性等在内的十一项法律科技伦理准则体系。面对AI的不断壮大,他呼吁现有治理框架要从原则倡导到制度操作,并提出伦理审查机制与服务体系建构。汪政主任最后提出,律师职业的核心竞争力应从法律知识掌握转向“技术素养与伦理判断力的统一”,未来法律职业将走向人机协作的新范式,要求律师培养新型的技术素养、伦理判断力和独立的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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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马金芳教授以“正题—反题—合题”的三阶段比喻分享了自己对AI从抵触、恐慌到理性接纳的心路历程,指出社会正日益分裂为“会使用AI的高手”与“不会使用AI的群体”两大阵营,而法律人最核心的竞争力恰恰是那些“比机器多一点的东西”——犹豫的能力、忧伤的能力、人文敏感性。她强调,未来法学教育应在巨大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牢牢把握学生核心内核的培养。

刘振宇副教授结合上海正在推进的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改革,就人工智能专业人员进入律所后的职业伦理约束问题与汪政主任展开对话。他提出,当纯粹的“码农”以特别合伙人身份进入律所后,应依据法律职业伦理还是科技伦理对其进行约束,是一个亟需厘清的问题。汪政主任回应称,只要其从事法律职业活动,就应纳入法律职业伦理的规范范畴,法律职业人员的主体范围应当扩大,法律科技人员也应受到职业伦理的约束。

张文龙副教授指出,法律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不会因技术发展而改变,但法律职业活动的环境已从物理空间转向数字空间,法律系统在法律科技的叠加下面临加速与异化的风险。他特别强调,法学教育不能仅传授知识,更应注重学生人格的塑造与自我启蒙,因为“人格是决定法治能否长远发展的根基”。

李学楠副研究员提出三点深刻疑问:其一,学生若缺乏扎实的专业基础而过度依赖AI,将丧失对AI输出内容的基本判断能力,这与律师勤勉义务存在冲突;其二,算法输入历史判例可能延续过去的偏见与不公,违背法律纠偏的传统机制;其三,科技公司的商业性与法律服务的公共性之间存在深层矛盾,如何防止法律职业被科技巨头公司“剥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顶层问题。

戴津伟副教授表达了自身对本次讲座的感受,体会到了汪政主任对伦理内涵的拓展,让他对此有了更加系统性的了解。人工智能的兴起让道德层面的诉求更加专业化、技术化,从此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道德要求。戴老师还表示,希望更进一步地探索人工智能对法律解释等的影响。

王连昭副研究员结合自身的体会,指出人工智能对传统证据鉴真制度构成重大挑战——视频可以生成、录屏可以伪造,甚至连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都面临质疑,鉴定机构可能面临整个业务范围被“端掉”的风险。他呼吁法学教育必须紧跟时代,开设法律科技伦理等相关课程。

胡萌助理研究员则围绕三元服务模式是否真正成立、技术审查标准滞后等问题与主讲人交换了意见。她援引美国量刑程序中大模型存在种族歧视的案例,指出科技人员自身对大模型的输出结果亦不可控,法律职业该如何约束算法黑箱与算法歧视,仍是一个普遍性难题。

随后,在场同学也积极就讲座主题提问,汪政主任一一进行了回答。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林汶璇就AI辅助审判的限度与律师不可替代性提出疑问,汪政主任回应称,凡是涉及委托人与律师之间法律服务的领域,律师均须承担最终责任,AI始终处于辅助地位。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元淑巍就使用AI是否需要告知委托人提出探讨,汪政主任认为告知本身并不减损律师的最终责任,但在具体交付场景中如何标识可以进一步细化,过度强调告知反而可能引发社会信任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张文胜就智能体对数字司法的挑战提问,汪政主任展望了聚合法律智能体的发展趋势,认为未来法律科技的界面将走向极简,打通语言模型、视觉模型与物理感知模型,实现人机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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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持续两个半小时,现场讨论热烈、互动深入。作为华东政法大学虚拟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的重要学术活动,讲座为师生深入理解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职业的转型提供了前沿视角与理论框架,也为法律职业伦理教学与研究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杨知文教授在总结中表示,期待未来就法律职业科技伦理与法学教育转型等议题开展更多深度交流。

图片3.png2026年6月18日下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汪政主任应邀到华东政法大学,为该校《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本科生授课。汪政主任以“法律科技与法律职业伦理”为专题,围绕法律职业伦理的发展演进、法律科技伦理的理论构建以及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职业的变革趋势等内容展开。

图片2.png在互动交流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杨知文教授结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学内容,与汪政主任围绕法律职业伦理的时代发展、法律科技应用的伦理边界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听课学生积极提问,围绕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职业的发展前景、法律科技应用中的伦理风险、法律人如何提升技术能力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热点问题踊跃提问。汪政主任结合理论研究成果与丰富的实务经验逐一回应,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图片1.png此次专题授课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设的重要实践尝试。通过引入法律科技领域的前沿实践成果和行业观察,进一步拓展了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的理解视野,也为思考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的职业使命、伦理责任与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