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泰杭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二十年,从四名律师发展至今近二百名律师,实现了从小型律师事务所到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路径。本文是对泰杭二十周年发展历程的总结和对未来二十年的展望,激励全体泰杭律师,分享律师同行,特献礼泰杭二十周年庆典!
【摘要】律师事务所正在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全球化的市场,21世纪新技术和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又给传统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本文以泰杭律师事务所从小到大二十年发展历程为例,实证分析考察小型、中型和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路径,对小中大型律师事务所进行量化定义,并对律师事务所在不同阶段的发展经验进行学术总结和反思,同时对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分层学徒模式和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研究认为:一是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仍然是不足百人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需要找准定位调整思路以适应和满足数字经济和全球化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分层学徒模式已经不能适应21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需求,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以扁平式组织架构予以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治理体系,并在业务部门保留传统的分层学徒制模式以满足委托人的服务需求;三是未来律师事务所在数字化、国际化和多行业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以上经验局限于泰杭二十年自然增长的发展模式,不代表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规律。本文通过对泰杭从小到大曾经面临过的挑战和应对进行学术总结,希望为依然困惑和迷茫的中小律所管理者提供经验帮助,同时希望为中国律师事务所未来的发展路径和模式探讨抛砖引玉。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 发展路径 发展模式
引言
中国律师行业在21世纪初的市场化改革中经历了飞速发展,用二十年时间完成了美国律师行业上世纪50年的发展历程。目前中国律师规模相当于21世纪初的美国律师规模,行业发展模式和发展程度非常接近,这为中国律师行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随着人们On Line生活方式的普及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我们对传统法律服务模式进行技术改造,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理查德·萨斯金在《法律人的明天》一书中指出,法律机构和律师们正站在十字路口,未来20年间的剧烈变革,将超越过去两个世纪的总和。然而,面对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应如何发展、发展的趋势是什么?中国律师事务所能否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实现量变到质变以及能否掌握国际话语权等问题值得我们法律行业深入探讨和思考。对于那些走错了路的人,代价是惨痛的,但是对于那些走对了路的人,回报是惊人的。1本文实证分析考察小型、中型和大型律师事务所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路径,并对19世纪已经形成的律师事务所分层学徒传统模式和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尝试回答律师事务所应该放弃传统模式采用更现代的公司制治理模式,还是保留分层学徒传统模式的最好部分,同时采用新的管理方法,抑或仍然保持职业本色,维持传统的管理模式?最后,本文围绕数字经济和全球贸易投资法律服务需求的发展趋势,提出中国律师事务所如何在数字化、国际化和多行业领域的发展路径,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实现高质量转型升级。
一、中美律师行业发展趋势比较
对比中美律师行业的发展,美国律师行业历经一百四十五年2发展,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和生态系统。而中国律师行业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在短短四十年中迅速崛起,但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业务类型方面,美国律师行业以非诉讼业务为主,而中国律师行业仍以诉讼业务为主。在收入水平方面,美国律师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较高,而中国律师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1950年,美国共约有20万名律师,占国民总数比例是1:695;在21世纪初,律师数量增长到100万名,大致比例为1:265。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仅40家律师事务所的人数超过50人。根据2004年美国律师协会报告,美国超过1/4的律师在10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约25%的律师在2-4人律师的小所中工作;另外30%的律师在5-20人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另外20%在21-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工作。321世纪初美国定义小型律师事务所(有2-12名律师)或中型律师事务所(有12-50名律师),450名律师以上为大型律师事务所。2001年我国《法官法》、2001年《检察官法》、2002年《律师法》以及2005年《公证法》,使得这四类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具有同样的准入要求。这种共同的准入要求,增加了法律职业的同质性,无疑是我国法律职业开始形成的标志。52002年《律师法》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中国律师行业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泰杭也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成立的第一批市场化律师事务所,此后二十年中国律师行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律师总人数从2002年的13.7万名发展至2022年底已达65.16万多人,并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体系。根据2023年6月司法部发布《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其中,合伙所2.82万多家,占73.16%,国资所604家,占1.56%,个人所9777家,占25.28%。从律师事务所规模来看,律师10人(含)以下的律师事务所2.53万多家,占65.5%,律师11人至20人(含)的律师事务所8023家,占20.74%,律师21人至50人(含)的律师事务所4037家,占10.44%,律师51人至100人(含)的律师事务所784家,占2.03%,律师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00家,占1.29%。
根据以上中美律师行业发展数据对比研究,结合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定义小型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以下),占比86.24%;中型律师事务所(21-100名律师),占比12.47%;100名律师以上为大型律师事务所,占比1.29%为宜。
二、小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发展路径的实践和反思
从小型到中型再到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路径一般而言是通过自然增长方式,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以并购等非自然增长的扩张模式我们将在大型律师事务所部分进行讨论。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目前我国乃至全球90%以下的律师事务所都是100名律师以下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2004年2月11日泰杭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的四名律师,通过自然增长方式发展至今近二百名律师,其中2004年2月至2013年9月泰杭在香积寺路时代的十年完成了小型律师事务所到中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阶段,2013年10月至2022年12月泰杭在钱江新城时代的十年实现了中型律师事务所到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蜕变。鉴于泰杭的发展历程,关于小中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经验及反思分述如下:
1.小型律所
在小型律所阶段,少数律师一起共享空间、员工与辅助服务,并在必需的时候提供帮助来办理待处理案件。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拥有一切”,在小型律师事务所中办理有趣又有利可图的案件。而这些专家又对工作日程有着实质的个人控制权,有着充分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小型律师事务所中还有一些单独执业律师,他们在家中办公,这样可以减少开支以及减少工作和家庭的冲突。然而,这些优势的代价常常是更大的隔离感,并且经济上很不稳定,缺少挑战性的案件,以及很低的收入和地位。因此,小型律师事务所很难获得大客户的信任和委托,基本从事低端法律服务或极细分市场的专业性服务,高端人才很难在小型律师事务所立足及长期发展,导致律师事务所的核心资产——人才招聘困难和难以为续。
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是要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和信誉,积累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小型律所需要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如专注某些法律服务细分领域,或联合跨专业、跨区域的律师同行形成行业内的业务互动和互补关系。同时小型律师事务所还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数字化技术提升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
2. 中型律所
21名律师以上至100名(含)律师以下的中型律所通常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业务范围广泛,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但是,中型律所面临管理难度加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律师流动、合伙气质(即“社群的独特信念和行为”:《牛津英语词典》)、律所规模、管理复杂性等难题和瓶颈问题。中型律师事务所按21名至50名律师和51名至100名律师为标准又可以分为二个不同的具体群体,这二者之间有共性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但中型律师事务所都效仿并渴望变成大型律师事务所。
从中型到大型律所的转变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保持灵活性和专业性,同时扩大业务范围和增强品牌影响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型律所需要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不断开拓市场和业务领域。中型律师事务所最突出的问题是律师和合伙人的流动性问题。律师事务所流动性管理是律所管理的“命脉”所在,也是中型律所变小或变大,乃至生死存亡的重要课题,值得我们去深思和居安思危。在整体意义上,中型律所在输出端上如严重忽视律师和合伙人的生存权、福利权、发展权等基础权利,则整体治理绩效必然是十分糟糕的,接踵而来的后果往往意味着失衡、混乱、离职和动荡。在个体意义上,中型律所可以通过改善个人绩效来提升对个体作出的合法性评价,包括业绩竞争、业务技能、学术水平、合伙人权益、社会公益或奖励荣誉等。绩效合法性的一种独特功能就是“感知”功能,微观绩效是兑现真实的、易被个体感知和评价的绩效承诺,且是一种全面性的提升和分配。由于微观层面上的治理绩效可以被个体所充分察觉、感知和评价。因此,无论律所如何渲染其整体层面上的宏观绩效,微观治理绩效上的衰退也就自然而然可被律师有效识别出来。从表现形式上看,退出和呼吁是律师事务所律师流动的二种主要表现形式。从性质上看,退出是建立在私人决策基础上的行为,是一种“私人物品”,不需要涉及他人,它是一种安静的、“极简主义”的表达异议或不满的方式;呼吁则更多的属于一种公共行为,需要耗费呼吁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往往又涉及复杂的集体行动和组织动员问题。因此,中型律师事务所能否提供出一套有说服力的理想图景并加以有效的宣传,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事实上,当律师个人退出成本很低的时候,已经不存在要求协商的理由了。因此,制度和程序能够起到某种“安全阀”的作用,诚如亨廷顿所言,制度化就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
3. 大型律所
100名律师以上大型律所在品牌、资源、人才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然而大型律所往往存在利益冲突、服务质量不稳定、决策官僚化、收费等投诉居高不下等问题。大型律师事务所是否能够采用19世纪形成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来应对21世纪所面临的挑战?全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都在这些根本性问题苦苦寻找答案。
纵观全球大型律师事务所,迄今为止主要存在三种发展模式:第一种是普遍采用的并购模式。在过去10年中,德国、法国、荷兰和美国的许多精英律师事务所并入了更大的有着更强的全球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这些合并促成了全球化巨型律师事务所的出现,Clifford Chance、Linklaters和Freshfields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些律师事务所有着长期的国际化历史,旨在提供全球化服务,同时服务于传统上苛刻的高端委托人。2023年10月13日,安理国际(Allen & Overy)和谢尔曼·思特灵(Shearman & Sterling)发布联合声明,宣布两家律所合伙人投票通过提案,批准合并成立A&O Shearman律所。这笔律师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合并,将缔造一家拥有约3950名律师、800名合伙人、分布于全球的48个办公室、年总收入可达35亿美元的全球顶尖律所——这个数据在“2023 Global 200”榜单中,足以超过和挤下贝克·麦坚时,位列第四。安理国际的高级合伙人维姆·德容赫 (Wim Dejonghe)称:“这是两家律所乃至整个法律行业的重要历史时刻。”7第二种模式是发展区域型大型律师事务所,类似Skadden Arps采用的是更加区域化这种有限但是高度集中化的战略。国内许多律师事务所也在尝试成为区域性大型律师事务所,但它们主要关注的还是国内市场。第三种是采用更加稳定的自然增长方式来取得全球化巨型律师事务所的地位,如Baker&McKenzie以及Jones Day这两个律师事务所基于长期以来就有的海外影响力,因此获得了成功。8
律师选择大型律师事务所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通常,大型律师事务所能提供高收入、高地位、高大上的办公环境、慷慨的薪酬、丰富的业务支持服务、公益服务机会、完善的晋升机制以及在资深律师监管下从事有挑战性工作的可能性。然而,这些优势的代价可能是延长工作时间、不确定的行程、缺乏控制的案件数量以及过分承担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同时,在合伙人比例高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里,合伙人数量的大幅增加使合伙人徒有虚名,和普通律师并无差别所产生的失落感和权力中空问题,以及合伙人增加导致的投票权分散和决策艰难等复杂问题成为大型律师事务所不得不面临的挑战。因为传统律师事务所根本性的治理模式根源于合伙理念,合伙气质是合伙基础。同时,合伙人既是管理人员、所有权人也是生产人员,这些生产型管理人员在管理大型律师事务所时,天然存在着依赖于常识和本能的严重局限性;同时,合伙人高强度的工作负荷又引发不充足的监督、有限的指导、同委托人的联系减少等,这些可能导致大量的不满和摩擦,这些不满和摩擦对于所有相关人员而言都是代价昂贵的。另外,规模上的扩张还可能导致官僚化、无人情味,以及为额外的律师负担形成的业务压力,尤其是在多个办事处有着成百律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里,人员更替率很高,集体主义和对机构的忠诚感很难维持。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正在努力解决这些关切的问题并努力提高律师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初级的非合伙人律师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创造更多的身份和职位,使传统的非升即走的二层体系更有灵活性。总的来说,对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这些职位和利润的要求依然强烈。
三、从传统分层学徒制到现代治理模式的发展实践
律师事务所的传统模式要追溯到伦敦律师公馆和欧洲的手工业和商业协会。它们的组织可以被描述为三层模式的分层学徒制。它们实行学徒制,这是因为实际的法律执业活动是在工作中学习的。这些组织是分层的,下级、中级和高级职业人员的地位差别是清晰而重要的。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分层学徒组织,也是所有基于实践的职业服务事务所的特点。“基于实践”指要基于在实践中运用法典化的知识体系来解决委托人的问题。律师事务所真正的产品是职业服务本身。一百多年来,传统律师事务所基本的分层学徒形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律师事务所也常常是Karl Weick(1979)所称的“松散耦合(loosely coupled)的组织”。分层学徒模式仍然是成功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基于业务的成功的律师事务所的特点。
随着21世纪新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崛起,当律师事务所变得更大或者更为复杂时,分层学徒形式在应对规模、范围和复杂性方面逐渐暴露出局限性。它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借鉴现代公司模式的某些方面来解决更大的规模和复杂性问题,同时并不破坏或者消极地影响分层学徒制的基本结构。这意味着随着律师事务所变得大型和/或全球化,它们必须变成Tushman和O’Reilly(2002年)所描述的“两手并用的组织”。问题的关键是,与传统模式相比,律师事务所应该放弃传统模式采用更现代的公司制治理模式,还是保留分层学徒传统模式的最好部分,同时采用新的管理方法,抑或仍然保持职业本色,维持传统的管理模式?
为此,在21世纪新技术影响下如何重塑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特别是合伙人制度是我们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即律师事务所如何有意识地重塑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以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竞争优势?我们认为扁平式组织架构具有将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区分开来的独特价值。律师事务所能够采取有效和快速的决策,而不必依赖大量在律师事务所有着不同利益和角色的合伙人的共治性投票,并将律师事务所的长期投资收益与合伙人的决策分开。因为,扁平式组织架构是在合伙人会议共治的基础上,引入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制度,创建了具有完全决策权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同时,这种以法律科技为基础搭建的业绩系数和投资比例系数构成的合伙人权益制度,可以很好的实现律师事务所的估值体系。同时,避免了传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短期主义和律师事务所长期经营之间的矛盾,或曰律师事务所只有传承没有继承的悖论,并进一步解决了合伙人长期投资和退休制度安排。
同时,以法律科技为基础搭建的去中心化扁平式组织架构,可以更加高效的使用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资产——它的人员,该模式非常适合以提供技术性知识为基础的法律职业。因为它不仅能满足合伙人根据不同项目和客户不同需求组建工作团队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又能满足客户片段性、个性化和专业性的服务需求。我们可以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运用法律科技各自组织团队或围绕项目临时组织团队,并促使项目存续期间共同工作的律师团队能拿出更有效和更有创造力的解决方案。经过泰杭实践表明,法律科技加持下的扁平式组织架构不仅没有减少合伙人的当前分红,而且使合伙人对未来获得更大收益以及退休制度的安排均达成了共识。
四、未来律所发展趋势展望
未来,律师事务所将更加重视多样性和包容性,因为它们会意识到认知多样性的好处。传统律师事务所从某种保守、厌恶风险的观点来处理人才吸引、发展和各项工作。但⼀个拥有更右侧的脑思维能力,具有创造性、创新性、整体思考和大局导向能力的专业劳动力在未来将变得越来越重要。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如何发展?能否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实现量变到质变?能否在国际贸易投资服务领域超越美国律师行业,扩大中国律师的国际影响力和掌握国际话语权?能否在多行业领域发挥律师的主导作用?我们认为,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在数字化、国际化和多行业领域发展将成为主导方向。
1. 数字化
新技术现在已经嵌入到我们个人和商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将越来越依赖于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技术也将为律所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竞争优势。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律师事务所能够在许多重复性的程序和作业活动方面实现自动化和标准化。这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润,但是也造成了许多类型的交易和事务的商品化。它无疑改变了法律行业的游戏规则,既是破坏者,也是推动者。忽视数字转型的律师事务所将面临风险,因为它不再是⼀种美好的奢侈品,而是⼀种迫切的需要。
全球各法域都在加速法律科技在司法改革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倒逼律师不得不改变和适应新的律师服务模式。未来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数字化建设实现数字化管理,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摆在合伙人面前的一道必选题而不是选择题。数字化律师事务所使用颠覆性技术、更高效的人力资本、基于价值的定价和不同的商业模式。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史密斯和威廉姆森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调查暗示,我们现在正进入⼀个“新常态”时期,在这个时期,律师事务所“学习、适应和改变”的能力对未来的成功至关重要。历史提醒我们,那些在不确定性或危机时期进行创新的公司,在很长时间之后就会从中受益。已故的史蒂夫·乔布斯将创新视为“将变革视为机遇,而不是威胁的能力”。未来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创新发展、明确数字化发展战略和提升变革能力,如果抓住了数字化机会将在未来取得更大的发展。我们认为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主要包括法律服务的数字化、数字化管理和未来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
一是法律服务的数字化。我们认为专注于某个领域以客户为中心并能够提供自助服务的数字化律师事务所在未来将取得成功。因为它们为客户提供无接触、无障碍的在线服务,这些与客户价值的实现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律师事务所的关键资产是技术性知识、委托人关系和声望。同时,在法律项目管理、技术、数字营销和定价等领域的非法律专业人员的引入对未来法律服务的数字化发展也至关重要。
二是数字化管理。法律行业的数字化管理包括律所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数字化提升。从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数字化而言,泰杭经过十年的实践已经成为律师行业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引领者,并受益匪浅。律师事务所数字化管理包括律师管理、客户管理、案件管理、项目管理、知识文库管理、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审批管理、档案管理、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等。未来泰杭将继续探索实践数字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为律师行业数字化发展摸石探路。
三是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发展。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自2022年11月ChatGPT和2023年3月GPT-4发布以来,人工智能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接近,与之相关的职业替代讨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工智能替代部分工作岗位已是大势所趋,ChatGPT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它真正让很多人,特别是以文本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人,切身感受到被替代的威胁。结果是,这些律师事务所没有充分利用新技术为法律实务提供的潜能,有可能失去自20世纪初以来在法律服务提供商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因此,未来律师事务所如何将人工智能等法律科技与律师职业进行深度融合,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实践和探索。
2.国际化(涉外法律服务)
中国律师如何保障中国企业全球贸易和投资法律服务需求,如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准?在一个经典的研究中,John Heinz和Edward Laumann发现法律职业分为了两个半球,其中一个半球的委托人是个人和小型企业,另一个半球的委托人是大的组织,例如公司和政府机关。很少有律师经常穿越这个半球的赤道,并且那些服务于大型组织的律师比那些为其他人服务的律师在职业中的社会地位更高。公司领域的服务需求仍然是最强势的,大约60%的私人执业者为商业委托人服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涉外法律服务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如何进入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是未来律师事务所不断开拓市场和业务领域以满足公司领域商业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未来律所需要加强国际化建设,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准,实现跨法域发展也是中国律师实现从大到强的实现路径。中国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主要表现为非诉讼商业服务和国际投资贸易争端的商事调解和仲裁服务。而且该服务并不局限于狭义的法律服务而是需要跨文化、跨专业和跨法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涉外人才梯队的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并不局限于成为海外大型律师事务所或商业服务机构的外包服务机构,而是如何为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投资收益,乃至制定国际规则维护中国的核心利益和合法权益。
3.多行业发展(泛法律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泛法律服务将成为未来律所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律所需要加强多行业发展能力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以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律师服务模式也正从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泛法律服务和跨行业服务模式改变,尤其在商业服务领域表现最为明显。同时未来律师依托法律科技为客户提供非诉讼泛法律服务将成为新常态,无论对大型律所还是中小型律所都将带来挑战和机遇。在数字经济时代,现在大家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区别只是在于认知和行动。
未来,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必然需要具有核心的创新、战略和变革的竞争力,他们将拥有面向内部和面向客户的全面服务能力。他们将更加重视招聘具有数字时代新兴技能的非法律专业人士,他们以客户为中心将更加重视为客户创造价值和提升质效的交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们在人工智能等法律科技的加持下降本增效并为委托人提供更为出色的客户体验。同时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开拓市场和业务领域,以满足国内外企业不同层次的泛法律服务需求。
五、总结
本文是泰杭律师事务所从小型到大型律师事务所二十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我们从学术概念和管理学角度总结了泰杭律师事务所从小型律师事务所到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成长路径。泰杭律师事务所通过“管理数字化、标准系统化”以应对管理规模扩大和业务复杂性的不断挑战,在业务部门保留传统的分层学徒模式,以高效灵活地满足委托人的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层面及管理层面引入“扁平式组织架构”,通过“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结构模块化、服务标准化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立的实践和探索。最后,我们提出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1世纪应积极拥抱法律科技,走“数字化律师事务所”的转型发展道路;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潮流,中国企业全球贸易和投资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法律服务细分市场,大型律师事务所可以在跨司法区域和多行业领域拓展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从小型律师事务所到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成长路径本身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律师事务所在未来发展中,应围绕数字化、国际化和多行业发展的趋势进行转型升级,应注重“律师”这一核心资产的培养和管理,以提升服务效率和专业服务质量,实现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同时,围绕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和业务领域,提升中国律师的国际影响力,践行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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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R Block 公司是根据密苏里州法律在 1955 年成立的一家公司。H&R Block 通过全球报税服务、金融 产品和小型企业解决方案,为世界各地的客户和社区提供帮助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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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磊、钱育成:《ChatGPT 可能替代谁的工作》。第一财经,2023 年 2 月 27 日。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汪 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院长